中新網開封11月6日電(記者 齊永)11月6日,記者從河南杞縣人民法院瞭解到,該縣一小學老師俞某涉嫌猥褻一名11歲學生案已開庭審理,將擇日宣判。
  杞縣檢察院起訴書顯示,俞某出生於1956年,大專文化。2014年6月27日,俞某因涉嫌猥褻兒童罪,經該院批准,被杞縣公安局逮捕。經依法審查查明:2014年6月17日,被告人俞某將其一名11歲學生叫到音美辦公室,對其進行猥褻。檢方認為,被告人俞某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,其行為已觸犯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條第二款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充分,應當以強姦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》第一百七十二條之規定,提起公訴,請依法判處。被告人現押於杞縣看守所。
  杞縣人民法院鄭副院長告訴記者,該案日前已開庭審理,將擇日宣判。鄭院長稱,目前,被告方與受害方正在協商精神賠償問題。但受害人家屬說,被告方目前並沒有提出精神賠償問題,也沒人找他們協商。這名家屬稱,不僅如此,連俞某所在學校也沒出面解決民事賠償問題。而且,也沒追究學校相關領導責任。
  就此,記者根據反映人提供的號碼,多次撥打該縣教育局慄局長手機,均無人接聽。(完)
(原標題:河南杞縣一小學老師涉嫌猥褻11歲學生受審)
編輯:SN1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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